【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市售櫻花電陶爐EG-2012GB安全裝置設計不當,消費者使用後擦拭檯面時誤觸開關差點釀成火災,減火時造成手掌3級灼傷,消費者家屬向廠商反應,無法獲得正面回應,因此向宜蘭縣消保官提出申訴。
宜蘭縣張姓消費者指出櫻花電陶爐EG-2012GB爭議所在,包括:產品無延遲開關,無偵測爐具不使用,無安全鎖等任何安全設計,請求內容:(一)該產品在安裝完成之後,因使用火力不足,雖可燒開水,但是火力不足以讓水壺笛聲響起,本容易引起空燒。(二)該產品為嵌入檯面設計,使用後因殘留高溫,雖然在檯面上有小字「高溫勿觸」,因與檯面一體,很難讓人注意,小孩及意外闖入者容易造成感外。(三)啟用開關太敏感,產品本身無安全裝置,清理檯面時,僅以濕抹布輕拭即會啟動且不容易發現,待爐面燒紅後已來不及。
張姓消費者表示,這次釀成意外的原因,即外聘清潔人員不了解,清潔時誤觸開關造成空燒,波及檯面上的塑化抹布當場著火,張姓消費者家人一時著急不知如何關閉爐火空手救火,以致手部小指,無明指遭到3級灼傷。(四)消費者向廠商反應該公司宣稱是個案,並且表示該項產品無任何瑕疵,無安全鎖,消費者只要不去觸研即可,不認並不同意為舊產品做任何安全改進。
記者今天打電話向櫻花公司張姓負責人就這項消費爭議看法,但是總機小姐表示,張姓負責人出差無法連絡,因此無法了解廠方對此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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