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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宜蘭縣政府啟動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針對民眾年節必備之南北乾貨執行稽查,實地依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標示、供銷貨憑證等項目進行查核,衛生局自108年12月起即針對轄內量販店、超市、傳統市場、南北貨販售業等,迄今已稽查218家,查核結果GHP符合規定者212家,6家初查不合格者,均已限期改善完成;88件食品標示符合規定。
為了防範中國大陸香菇走私入境混充國產香菇在市面販售,衛生局配合消保官及農業處再次針對宜蘭縣傳統市場及南北貨業者販售之散裝「乾香菇」及「乾花菇」進行原產地標示查核,本次計查核10家,散裝香菇標示29件,查核結果27件符合規定,有發現2件疑似大陸香菇,已送農糧署鑑定,若查獲產地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之規定,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局長徐迺維呼籲業者,陳列販售散裝食品應依規定確實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藉此讓消費者能於購買散裝食品時,獲得更多的產品資訊,避免買到來路不明的黑心食品,另建議民眾儘量選購商譽良好、包裝完整及有完整標示之食品,以保障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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