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報導】
開車的朋友請注意,又有新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即將上路,立法院今年5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若駕駛阻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等,罰鍰從現行600到1800元,倍增至3600元,並吊銷駕照,一年內不能重新考領;另行人闖平交道罰鍰,從現行1200元加倍為2400元。行政院10日公告,相關罰款新制8月15日正式實施。
救人如救火,救護車載送病人上醫院救治,可以說分秒必爭,可是社會有少數車輛駕駛人,明知救護車自遠而近,卻不肯讓路,儘管消防人員鳴笛仍充耳不聞,5年前台大博士生「中指蕭」在新店阻擋救護車,當時立院增訂,阻擋救護車要吊照3個月,外界形容是「中指蕭條款」,但去年再爆「奇蹟大師」賴俊吉開保時捷擋救護車,引發輿論譁然,立委因此提案修法。
此外,因應高雄輕軌今年通車,修正案增訂,汽機車在輕軌共用路口闖紅燈,將罰3600元到10,800元,紅燈右轉則罰1200至3600元,罰鍰是一般路口違規的2倍;一旦違規,將記駕駛違規點數3點,6個月內若達6點,將吊扣駕照1個月。
廣告託播
※本文版權為宜蘭新聞網所有,歡迎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
投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 ws51307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