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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起蘇花改東澳隧道放行3.5噸以上、12.2公尺以下非管制大貨車通行,但禁止聯結車、載運汽柴油、強酸強鹼溶液等載運危險物品車輛通行,這些車輛仍必須行駛台九丁線(舊蘇花公路),但大貨車則不得行駛台九丁線(原蘇花公路東澳段),三個月後將開罰取締,除非向村里長、監理站申請通行証。
蘇花改東澳隧道自今日上午9時正式開放3.5噸以上、12.2公尺以下非管制大貨車通行,二端入口均有警察進行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並在今日上午取締大貨車總長度超長違規1件。
縣警局表示,開放大貨車行駛蘇花改後,3.5噸以上大貨車全面禁止行駛台9丁線蘇澳至東澳路段,但當地居民、企業若有需求,將採請需要轉進東澳市區的大貨車,事前向當地的村、里長申請通行證或向監理單位登記申請,並設有3個月緩衝期,緩衝期後若未申請即行駛台9丁線之大貨車,將利用設置於台9丁線蘇澳入口處之車牌辨識系統以科技執法方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處新臺幣900元罰鍰。
為考量蘇花改路段安全,大貨車進入隧道前需走右側專用車道進入地磅站受檢,並禁止載運危險物品車輛通行,受檢後依儀控指示進入主線,違規車輛則由驅離車道駛離。宜蘭縣警察局將會同公路總局宜蘭監理站,常態性每月排定6至7班次於蘇澳與東澳地磅站執行監警聯合稽查路檢勤務。
宜蘭縣警察局提醒用路人,進入隧道後應行駛內側車道,禁止行駛外側緊急救援車道,並確實遵守隧道內速限60公里,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小型車50公尺、大型車100公尺),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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