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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城烏石港一字堤及竹安海口處等地,一些漁民總心存僥倖,利用夜間出海捕魚,今年1月至昨日止,共取12件之多,不論禁漁區、禁漁期都是為了休養生息,維護海洋資源,魚民切勿為了一點短利,挺而走危,這是觸法的。
海巡署第一巡防區指揮部是在昨(9)日晚間7點2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在烏石港一字堤距岸200公尺前有漁船違規捕魚,因此以紅外線熱影像系統實施偵蒐,並在竹安溪前400公尺處取締龍○漁36號,違規於近岸600公尺內海域禁漁區作業,全案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第一巡防區指揮部表示,今年1月迄今已取締12件違規捕魚案件,因此呼籲漁民朋友切勿心存僥倖,從事非法(違規)捕魚行為,遵守漁政機關規定,共同維護海洋資源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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