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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營業用車輛108年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稅單將於近日寄發,請營業用車輛的車主接獲稅單後如期繳納稅款,車主如逾期繳納,每超過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逾期未繳稅的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停放)經查獲者,除補稅外,也會按應納稅額處1倍以下的罰鍰,請依限繳納以免造成荷包損失。
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者,請於繳納期限前,以網路、電話、書面、傳真、就近向財稅局、羅東分局及派駐宜蘭縣政府聯合服務中心或宜蘭監理站稅務服務櫃臺申請補發,或可向各地方監理站申請跨區補單。
民眾也可於9月26日起至11月2日期間,利用工商憑證或統一編號加車號,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或透過便利商店(統一、全家、OK、萊爾富,稅額限2萬元以下者)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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