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縣長林姿妙今日在縣務會議上宣布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政策,估計有486名代理教師受惠,預計增加經費約5,064萬元,其中縣府自籌近2,532萬元,教育部112年補助部分經費,林姿妙也表示,希望中央在編列113年度人事費時,能參酌財政紀律法第5條,提高補助經費設算基準,並協助編列預算補足,以確保地方政府財政穩健。
林姿妙去年在會晤教師團體並簽署合作承諾,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以兼顧代理教師權益及學校用人需求,經過縣府統籌財政及資源後,宣布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政策,以避免同工不同酬的疑慮,並希望藉由完整聘期制度來穩定師資,讓教師能專注教學工作,學生受教權益更有保障。
林姿妙表示,這項代理教師聘任議題,是由縣內教師團體的建言,其總經費高達5,064萬元,由縣府自籌2,532萬元,其餘由中央補助,受惠代理教師達486人,希望能望吸引更多優秀的教師進入學校,到提升教育品質,同時也呼籲教育部在113年的總預算中,依財政紀律法提高補助經費設算基準,並協助編列預算補足,以確保地方政府財政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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