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今天已於縣務會議討論通過,其中就農舍申請人資格須從事農業工作滿120天且連續2年,並由鄰居證明事項,現改為「自行切結」,農業處長楊文全表示,120天等規定實務上難認定也造成紛擾,因此改切結書方式,但審查小組還是會嚴格審查,絕不會放水。
宜蘭縣政縣府在今年2月10日驟然宣布暫停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照、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2個月,並新制訂「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草案,於3月23日公告,而引發了400餘名農民及仲介、建築師、地政士等到縣議會、縣政府陳情抗議事件,並由縣議員陳漢鐘、陳福山、林錫明等連署要求宜蘭縣政府於3月26日上午做專案報告。
雖然宜蘭縣政府在做專案報告中,不分藍、綠及無黨籍有多達27位縣議員抨擊縣府黑箱作業,並要求歸零或依地方自治法送議會審議等,但最終還是縣長林聰賢一句「沒有歸零的問題」而依縣府的規劃繼續走完程序。
此期間在臉書上「宜蘭農地發展論壇」中,有相當多的討論及呼籲,正、反兩面意見攻防戰甚不激烈,雖然宜蘭縣政府沒有做任何回應,但也由農高水利會請專家學者發表專題,還有由局處長對某職業團體批判事件。
但總括一句,宜蘭縣政府還是聽一些建言,在今天縣務會議中「拍板」的版本有所不同,特別是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認定,先前的版本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滿120天且連續2年,應檢附申請興建農業用地4鄰任3人簽名具保證明,現改為「自行切結」。
農業處長楊文全表示,當初訂「120天」的想法,是因設想農民一年有一半時間要在農地耕種,有蓋農舍居住的需求,但每天的工作時間如何計算?外界對此紛擾不斷,而且要大半輩子務農的農夫,請鄰居證明自己是農夫,情理上對他們不尊重,所以改為自行切結。
此外,這次的農舍申請辦法,縣府對易淹水地區要興建農舍有新增規定,基於防洪治理考量,該區不得填土,建築物得採高腳基礎設計。
楊文全說,農民真、假與否,不會透過簡單的條文認定,仍需嚴格查證,這個部分會由農業處、建設處、工務處等單位組成的審查小組嚴審,絕不會放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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