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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市宜興路加油站昨晚發生砸站事件,由於員警到場後未將現行犯帶回分局,質疑警方縱放惡煞,引起社會輿論撻筏,警政署長陳國恩得知震怒,立即要求深入調查並追究相關責任,宜蘭縣警察局督察長侍台安今天晚間公布第一波懲處名單,宜蘭警分局長曹祖榮督導不周記一大過,轄區新民派出所長黃立陞調離主管職務,其餘相關人員疏失進一步調查後懲處,以安民怨。
根據宜蘭分局調查表示,宜蘭分局新民派出所於5月21日22時15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110通報:「於宜興路1段225號火車站前中油加油站有打架事件」,立即派遣備勤警員張○芳並通知線上巡邏警力到場處理,經了解事發原因係加油站負責人余○裕勸導3名男子陳○翔(84年次)、陳○佑(82年次)、黃○勝(84年次)勿在加油站抽菸,致引起該3人不滿,認為對方口氣不佳,反而故意抽菸挑釁,進而腳踹辦公室玻璃門及持木棍及滅火器毀損加油站辦公室玻璃,與員工發生拉扯。
新民所3名員警到場時,現場已無違法情事,兩造向警方陳述案情並互控傷害,員警表示,該案因屬告訴乃論罪嫌,員警抄登現場人別資料,並徵詢雙方同意先行驗傷及蒐集監視器等蒐證畫面後,再至新民派出所提告,兩造均無疑義。
案經宜蘭分局偵查隊積極偵辦,並於5月22日通知該3名男子至該分局製作筆錄,全案依公共危險、恐嚇、傷害、毀損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另處理員警是否涉及縱放人犯刑事責任,局本部必「不護短、不放縱」作為,全案報請宜蘭地檢署核辦。
由於本案經網路媒體批露後,質疑警方縱放惡煞,引起社會輿論撻筏,警政署長陳國恩得知震怒,立即要求深入調查並追究相關責任,宜蘭縣警察局於晚間公布首波懲處,宜蘭分局長曹祖榮記一大過,轄區派出所所長黃立陞改調非主管職務。警方是人民生命財產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員警沒有同理心,這叫人民如何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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