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 翁正杉/宜蘭綜合報導
新的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已自本月4日展開試營運,醫院忙著適應新的環境,忙著讓看診動線更流暢,節省民眾候診看診及取葯的時間,卻也要忙著應付外界的許多干擾。
宜蘭縣衛生局已發文給地方醫療團體與專家學者,訂於9月27日召開研商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門診醫療最適化資源會議,陽大附醫的醫護工作人員可得留意,雖然醫院對新院區費心規劃多年,也都遵照法令規定辦理,卻可能在這一次的會議中,就被「多數人」的意見、或「主席」的意見,被「決議」掉了。
据了解,9月9日縣衛生局官員一通電話,就召集相關人員10日開會,會中討論到陽明院區的自費病床收費問題。召集開會可以用電話嗎?一般民間協會團體開會,都要7天前通知,衛生局可以這麼便宜行事?聽說會中還「決議」,陽大附醫的收費照舊的標準。陽大附醫似乎挨了一記「悶棍」,這樣的決議有沒有效?是否合乎公文處理的程序正義?這麼重要的事情,就可以如此草率地被「卡」掉了。
站在縣民的立場當然希望收費越低廉越好,宜蘭縣各界都極力爭取設立醫學中心,真的改為醫學中心,看診的掛號費、門診的部分負擔、急診的費用等,政府都訂收費規定,要比現在的區域醫院高。如果現在就嫌收費偏高,成了醫學中心怎麼辦?
宜蘭縣醫療及護理收費,衛生局也訂有收費基準,也就是收費的上下限,其中總則第4條「……健保未給付項目,按本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不得超過本表所列(最高)收費標準」,所以陽大附醫將收費標準呈報衛生局,如果是在收費標準之內,應是「報備性質」,無須「報准」,自不必經縣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衛生局又何須召集學者專家開會。
如果陽大附醫的收費有新增項目,收費基準總則第5條「新增收費項目於審議期間,暫參考其他縣市政府公告收費標準,或其他縣市該醫療機構同等級收標準收取。」,宜蘭縣衛生局只要看看有無超其他縣市同等級的收費,沒有就不該有意見,頻頻開小會,不知用意何在?
陽大附醫新院區要啟用,是宜蘭縣的大事,縣民都在關切,醫院將收費辦法8月份就報衛生局,如果未超過收費上限應即同意,如果超過收費上限,就趕快召開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內容也不複雜,為何歷經一個多月還沒有下文,新院區都已經開張營運了,收費的事衛生局還準備等多久?這樣的主管當局,這樣的行政效率,正規的途徑不走,卻窮於開看起來並非正規的會議,適當嗎?
縣民都希望陽大附醫能充分發揮醫療長項,縣府亦應在法規範內儘量予以協助 ,坊間常聽到「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這句話,我們更不希望看到「會而亂議、議而亂決、決而亂行」的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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