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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6點20分,在宜蘭市嵐峰路一段388號發生自小客車自撞事故,駕駛行經事故地點因不明原因直接撞入民宅,但肇事駕駛事發後卻先行離開事故現場,由弟弟到場處理,肇事駕駛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逃逸」。
林姓駕駛(65年次)開著父親的賓士車AOO-OO15,行經宜蘭市嵐峰路一段388號時,因不明原因直接撞入民宅,但當處理員警到場時林姓駕駛卻先行離開,只留下弟弟林OO在現場處理事故,警方也無法對林姓駕駛進行酒測,由於林姓駕駛肇事後卻離開現場,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逃逸」,警方也將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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