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羅東報導
萬安45號演習將於明(25)日下午1點30分至2點舉行,演習期間「人、車及燈火管制」,所有行人及車輛須接受引導,進行防空疏散避難,民眾如不配合將依民防法開罰新臺幣3至15萬元。
有關萬安45號演習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凡演習地區內之所有部隊、機關、學校及全體民眾,配合實施防空疏散演練並關閉門窗、燈火。演習警報發放後,演習地區內各道路人、車一律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執行防空疏散避難。
二、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之親友與下交流道車輛(含客運)應立即依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三、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惟須關閉門窗、燈火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四、各港口之船隻正常進出港、行駛、靠岸,上岸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車輛(人員),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防空疏散避難;另軍用港口依海軍司令部規定辦理。
五、演習中,如遇真實空襲狀況,演習立即停止,按現行作業規定再行施放緊急警報一次(音符為1長音,2短音,長音15秒,短音各5秒,各音節之間均間隔5秒,連續3次,共計115秒)。
萬安演習
宜蘭縣警察局表示,各公路及捷運車輛均照常行駛,但其下車旅客、接送親友與下交流道車輛,仍須進行避難。各公、民營工廠照常營運,但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民眾如拒絕不配合,將依民防法開罰新臺幣3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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