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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九警察隊今(14)日下午開記者會表示,昨日在石碇休息站所發生民眾糾紛案,經員警現場處理後,發現俞姓民眾(非警務人員)與一女性婦人有肢體衝突情事,且有酒駕行為,其酒測值達0.54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檢署偵辦,其所駕黑色休旅車違規部份會依規定舉發,雙方肢體衝突糾紛(傷害部分)已另案受理。
這起糾紛由網友游○維在臉書po文指出俞姓民眾,在石碇休息站惡意逼車,其阿姨下車理論後,對方大罵髒話等等,隨後婦人要到休息站內買咖啡,不料俞姓民眾尾隨打其頭部並用腳踹其胸口,造成婦人胸悶及頭部挫傷,當時已聞到男子有很重的酒氣,因而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測出酒測值為0.54MG/L,因此將他上手銬等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新聞稿指出,這起事件是發生在13日早上7點50分許,勤務指揮中心接獲報案指出國道5號石碇服務區內有民眾發生糾紛,員警抵達現場發現為一部ATR-***黑色休旅車(加裝前警示燈)停於公務車輛停車格,事由為俞姓男性駕駛與遊覽車的女性導遊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稱先前有肢體衝突,員警處理過程中發現該俞姓駕駛滿身酒氣並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54MG/L,因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檢署偵辦,致於黑色休旅車違規部份會依規定舉發,雙方肢體衝突糾紛(傷害部分)已另案受理。
而副大隊長賴祿元表示,俞姓嫌犯非警務人員,由於現場俞嫌是處理未開車狀態,經調閱相關証據,証明有駕車行為後這才進行酒測,並無外傳延遲酒測情事,致於民眾質疑俞嫌為警務人員,而有偏坦傷害告訴問題,此事因傷害罪仍告訴仍論問題,所以警方會詢問雙方是否提告,而造成民眾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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