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羅東林區管理處南澳工作站人員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羅東分隊警員於25日下午7時30分許,於南澳鄉澳花村和平溪10K處溪畔,查獲林姓及高姓等8人,分持2把土造獵槍,獵殺台灣野山羊1隻、山羌3隻,經帶回偵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及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轄區幅員遼闊,保育巡視人力有限,讓不法之徒認為有機可趁,經常非法上山獵取保育類野生動物,羅東林區管理處為遏阻盜獵歪風配合森警隊不定期編組專案小組,執行「違反野生動物查緝專案工作」,這次查獲被非法捕獵為野生動物保育法所列珍貴稀有之保育類動物包括,台灣野山羊(長鬃山羊)及其屬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山羌,警方及稽查人員更查獲林姓及高姓嫌犯非法持有之自製槍支、彈藥等。
羅東林區管理處表示,嫌犯等人已涉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第二款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另嫌疑人為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非法自製或持有未經許可之獵槍,另涉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列,依法一併移送法辦。
羅東林區管理處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誤觸法網,悔不當初。民眾若發現盜伐、盜獵或濫墾情事,請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讓我們共同保護保育類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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