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農地未農用的認定,經縣府重新複查,大幅放寬之後,又衍生出之前房屋稅的課徵,是以未農用的農地面積計算,縣議員林成功表示,縣府既將原認定未農用的土地,複查後改為農用,則超收的房屋稅應同步「退還」納稅人。
林成功議員說,農地未農用縣府課的房屋稅是全國最高的,土地1000平方公尺加一倍,2000平方公尺加兩倍,3000平方公尺加三倍。地價稅原本以農地填土超過標準即課地價稅,現在填土仍作農用的不課地價稅,例如原來3000平方公尺的農地被課三倍的房屋稅,現在有2500坪都算農用,房屋稅即不應以三倍計算,縣府就應該把多課的房屋稅退還給納稅人。
林成功議員指出,有關房屋稅的部分,民眾己經繳了,民眾有的不懂或不知道,基於公平正義、法律的基本精神,縣府應主動全面清查退還,而且要加計利息,這也是縣府說的,應該要做到。他嚴肅的呼籲縣政府,資料都在縣府手上,有錯一定要趕快改,讓人民有感。
按,縣府對全縣7千餘戶課徵地價稅農地將全面清查,預計105年12月底完成,經認定符合農用者免課徵地價稅,已繳納之民眾如可退稅,地稅局將加計利息退還。
議員們在議會中提到這次地價稅課稅的爭議之處,在89年1月28日農發條例通過前的舊有農舍,因當初沒有法條,所以不應課地價稅;縣府以前舉辦農地景觀比賽,這一部分不應課地價稅;縣府104年2月15日禁止民宿申請,之前的合法民宿,作民宿當然要造景,這一部分也不應課地價稅。才符合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落實公平正義。
林成功議員認為,一般房屋稅都是年年遞減,因房屋越來越拆舊,宜蘭縣以農地未農用提高了房屋的價值,而依農地違規面積加倍課徵房屋稅,既然土地違規的面積減少,房屋稅也應依比例降低同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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