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冬山報導
陳姓子貪圖方便將自小貨車停放在冬山鄉香南路326號前,賴姓女大學生了機車載著5歲弟弟外出買消夜回家,在距家門500公尺處,因夜間視線不清撞上小貨車車尾,造成2姊弟死亡悲劇,宜蘭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陳姓司機6個月,二審高等法院認陳男至今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加重改判10月刑,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發生在2019年11月24日晚上9點43分許,賴姓女大學生(19歲)騎機車載5歲弟弟,外出買消夜返家途中,經冬山鄉香南路326號前,不慎撞到停在路邊陳姓男子所有小貨車後方,姊弟兩人雙雙倒地頭部遭受重創,經送醫急救雙雙不治死亡,事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陳姓男子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並提起公訴,宜蘭地方法院審理終結認為,事故發生雙方都有責任,但賴女的過失情節較重,僅判陳男6月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但陳男與檢察官都不服,各自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承辦法官表示,陳男圖一時便利,任意停車具有過失,同時貨車停放位置雖壓在路邊白線上,但左前輪超出道路邊線10公分、左後輪超出30公分,已占用部分車道,使往來車輛或行人無法使用路肩,行駛車道時需閃避,提高用路風險,陳男有過失犯後又否認犯行,迄今仍未能被害者家屬和解,難認有悛悔實據,評議後撤銷原判決,改判10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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