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三星報導
8月8日一名李姓婦女向三星分局大隱派出所報案,表示自己投資了新台幣2000餘萬元投資泰達幣,要將賺的1億3千萬元領回,但對方卻還要她繳1300萬手續費,經員警分析才知道是被騙,因此與警方連手釣出2名車手,其中黃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邱嫌3萬交保。
李姓婦人表示,她最初是從網上下載的一個投資APP,並購買了泰達幣進行投資。在不久的時間內,她共投資了新台幣2千萬餘元,而對方告知她已賺了1億3千萬元的利潤。當她希望將這筆錢提取出來時,詐騙集團卻要求她支付1千3百萬元的手續費。婦女表示身上僅剩下7百萬元,而對方乃約她面交。
大隱派出所員警向婦女解釋這是詐騙集團常見的手法,詐騙者通常會藉由APP引誘受害人進行投資,並以虛假的利潤誘使受害人不斷投入更多的資金。李姓婦人這才意識到自己受騙,希望警方能協助抓人。
分局長蔡宏澤下令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行動,成功逮捕了涉案的黃姓(85年次)車手以及接應的邱姓(88年次)車手。在逮捕現場,警方查扣了點鈔機、GPS追蹤器、虛擬貨幣契約書等證據。同時,在邱姓車手的車內搜查出新台幣100萬元。
宜蘭地方法院裁定將黃嫌羈押禁見,而邱嫌則以3萬元交保。這起案件再次提醒大眾,特別是投資者,要保持警惕,避免落入詐騙分子的陷阱。如果遇到類似情況,應立即報警並與警方合作,以避免進一步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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