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保七總隊第四大隊羅東分隊及羅東林管處今天中午,執行聯合查緝工作時,在羅東鎮某餐廳查獲非法持有保育類食蛇龜6隻、柴棺龜4隻及龜殼3個,經偵訊後餐廳業者依違反野生動物法移送宜蘭報核署偵辦,10隻屬於保育類烏龜由宜蘭縣政府轉交宜蘭大學野生動物收容中心飼養擇日野放。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的相關單位接獲民眾檢舉,羅東鎮某家餐廳非法持有保育類食蛇龜及柴棺龜,相關單位據報復於今天中午,前往該餐廳執聯合稽查工作,結果在餐廳內,發現保育類食蛇龜6隻,柴棺龜4隻,空龜殼3個,業者接受警方偵訊時,承認喜歡飼養烏龜,向不知情的人士購買,做為寵物飼養 ,矢口否認用保育類烏龜做食材及進補料理。
羅東林區管理處表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違反者將依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查獲之保育類野生動物與其產製品及供違規所用之獵具、藥品、器具得沒入之」。
羅東林管處呼籲民眾請勿收容或購買來路不明野生動物,避免因非法獵捕壓力造成保育類食蛇龜及柴棺龜野外族群的降低,如有發現不法,請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讓我們共同守護台灣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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