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金來/礁溪報導
頭城鎮環東路、大武路口,4月26日早上11點33分發生車禍,小貨車車主林0道(32歲碩士畢業)彈飛車外,頭部外傷顱內出血,經119於中午12點19分送往陽大附醫,翌日早上回天乏術,將兒子器官捐贈。
林0樂(小貨車車主父親)表示,兒子發生車禍地點為頭城鎮,環東路與大武路十字路口,其號誌設置為三時相號誌(紅黃綠燈),4月23日星期日早上7點至下午2點,因DIZO自行車辦理活動,將三時相號誌更改為警示號誌(紅、黃閃燈),活動結束到案發前,號誌未恢復紅綠燈管制,致兒子林0道4月26日上午11點33分,途經該路口發生嚴重車禍,救護車緊急送醫(陽大醫院),進行腦部急救手術,隔天早上無力挽回愛子生命,將小愛化為大愛,把兒子器官捐贈,精神遺留人間。
林0樂又表示,環東路與大武路口號誌為三時相常態性號誌,因活動需求將號誌改變為警示號誌,活動結束未恢復原顯示號誌,其責任歸誰?愛子喪命,向誰喊冤?對警方執行能力也產生質疑,發生重大車禍,致使一名青年喪命,至今十幾天還查不出當天紅綠燈號誌控制人員是誰?是包庇?還是打壓?不是要追根究柢,是提醒相關單位,責任旁貸,自己兒子命短,希望是最後一個。
礁溪副分局長陳文彬表示,針對家屬質疑,分局已函文活動單位,提供當天該路口活動影像、來解釋、釐清當時狀況,經查看兩造行車紀錄器,案發點確為閃紅燈與閃黃燈號誌,依照道路交通標誌,號誌設置規則中,有關閃黃燈表示需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於交叉路口前,讓幹道車輛優先通行,認為安全時才可以繼續行駛,礁溪分局至始至終秉持中立、積極的態度蒐證有關本案事故資料,更呼籲用路人,車輛行駛路口,務必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停車再開,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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