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24宜蘭綠色博覽會從3/30~5/12,歡迎大朋友、小朋友一起來玩

阻卻”落選頭”遞補.選罷法形同虛設

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繼宜蘭縣頭城鎮涉案縣議員林東成辭職,中選會辦理補選桃園市涉案議員郭榮宗23日也辭職。中選會24日又決定辦理補選,情況完全相同,阻斷”落選頭”遞補之路,全國目前有19位縣市議員涉賄選案,勢將引發連鎖效應,此舉已成為全國性的事件,內政部、中選會對法令的採用是否適當,有無疑義,應速檢討。

依照”選罷法”的規定,若被判當選無效,是由落選第1名者”遞補”;依”地制法”規定議愛職,缺額達2分之1,即進行”補選”。 ”遞補”和”補選”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對當事人及其支持者的影響,卻非同小可。

中選會副主委陳文生說明,桃園、頭城兩案都是因判決未確定,選區缺額達2分之1,且辭職所遺任期都超過2年,依法辦理補選。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羅瑞卿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民意代表出缺3個月內須辦補選,因為無法推論二審判決結果是有罪或無罪,也不知道二審判決要多少時間,總不能一直等下去。

頭城林東成辭職案落選頭陳秀暖、桃園郭榮宗辭職案落選頭吳宗憲(與藝人同名)之所以不滿,其1是內政部、選委會竟無視於選罷法的存在;其2是影響他們法定遞補缺額的權利;其3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其4是內政部竟忘了曾經發過有關賄選案的釋文。

選罷法第1條即明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依本法之規定”,第74條第2項的精神在保障應當選而未當選候選人的遞補權益,也避免補選浪費公帑。地制法的補選是指一般狀況下的出缺,例如當選人因身體不適等因素辭職。賄選案是二審定讞,如今涉賄選案的當選人雖然1審判當選無效,因其上訴,並採”閃辭”方式,應不應該補選,兩派的看法各有依據,成為爭議的焦點。

然而民國96年間,南投縣議會也曾有類似案例,某縣議員在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的前一天辭職,內政部討論缺額如何處理時,曾於96216日以”台內民字第09600319931號”公文,對選罷法第74條第2項處理方式作出解釋,內容的重點是”選能法第74條第2項,係屬地制法第81條第1項有關缺額補選的特別規定”;“且若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其效力是當然、自始及確定無效,將使其辭職的通知行為無所依附”;”對此缺額之處理,原則應俟判決確定後,再依判決結果處理”。內政部早有明確函釋,也是裁量基準,是通令各縣市要依据遵行。難怪”落選頭”憤憤不平,質疑內政部何以棄而不用,為什麼對法令的採用”只見其一,未見其二”?

全國目前還有19個賄選案,如今內政部與中選會搬出地方制度法辦理補選,此例一開,以後涉賄者當選後只要辭職,就不怕日後被判當選無效,而且一辭職就可以辦補選,又可安排自己人投入補選,同時還能擋住落選頭遞補的機會。選罷法修法訂出遞補條例,原是為鼓勵檢舉賄選,遏止歪風,保障應當選而未當選的候選人權益,如今卻任憑政治人物玩法弄權,社會公平正義豈不蕩然無存。

內政部、中選會或許也騎虎難下,頭城縣議員選舉已積極進行補選,即將於95日投票,各界質疑的聲浪不小,是否可採球賽中的”暫停”方式,讓其呈”凍結”狀態,俟二審定讞再決定如何處理?

總之,選罷法規定當選人被判當選無效,由落選頭遞補一事,已徒具虛文,形同虛設,內政部、中選會應該就法令部分進行研究,如何防止亂象發生,例如:1、法院一審判決的期限是6個月,若將各審的審理期限縮短至1個月,則補選與否即可視判狀況決定;2、目前規定自辭職之日起3個月內進行補選,改為自辭職之日起1年內進行補選;3、以任期2分之13個月前作為補選最後期限,若尚未判決才進行補選;4、涉案當選人的辭職暫不補選,俟判定確定再作定奪等等。將地制法和選罷法矛盾之處排除,方能杜絕涉案議員以辭職方式鑽營漏洞玩弄司法。

廣告託播

絢麗釜山五日遊

絢麗釜山五日遊

東京旅行地圖五日遊

東京旅行地圖五日遊

※本文版權為宜蘭新聞網所有,歡迎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

投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 ws513078@gmail.com

2024宜蘭綠色博覽會

廣告

相信你也會想看

歷史上的今天

公佈「宜蘭溫泉浴衣設計」入圍決賽者

奇異果的維他命C 加強瘦身健美效果

宜蘭縣強化登革熱防疫,校園及社區全面行動

真衰 機車騎士受傷還要吃罰單

美國冒險樂園即日起接受JETCO Pay

擅長營造溫馨感人氛圍 - 最專注美式婚禮的婚禮顧問[AD]

海外婚紗攝影專業團隊,全方位服務,讓你在全球最美的地方,留下最美的回憶!‎[AD]

專業婚紗工作室,為您打造獨一無二的婚紗造型,呈現最自然的美麗瞬間,讓回憶永恆![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