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2018五合一選舉宜蘭縣蘇澳籍縣議員林騰煌,遭檢舉以1000元代價向5位選民買票,由落選頭邱嘉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經宜蘭地方法院一審民事判決當選無效,該案今(4)日由高等法院改判,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於法無據,應予駁回,也廢棄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之訴為二審二決,判決確定不得再上訴,此案讓同選區民進黨籍落選頭邱嘉進遞補無望,只有來年再選!
縣議員林騰煌在2018五合一選舉期間,遭選民檢舉林騰煌前往林姓選民住處,以每票1000元、共5000元代價尋求林家支持,因此在投票日前就遭宜蘭地方法院裁定聲押禁見,但林騰煌在被關期間仍以高票當選。
雖然林騰煌是在就職前二天釋放參加議長投票,但乃遭宜蘭地檢署提起公訴,並遭宜蘭地方法院依違反選罷法的投票行賄罪,一審判3年2月,且判定當選無效,林騰煌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而二審高等法院在2月6日刑事部份改判林無罪,但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還在審理中。
直到今天高等法院就當選無效之訴,也做出大逆轉判決,判決林騰煌當選有效。高院法官認為,檢察官未進一步舉證,且証人所言實在,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於法無據,應予駁回,也廢棄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之訴為二審二決,判決確定不得再上訴,此案讓同選區民進黨籍落選頭邱嘉進遞補無望,只有來年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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