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與宜蘭縣警察局三星分局於2月18日晚間執行聯合查緝勤務時,於大同鄉台七線88K處英士橋頭路段攔獲,賴姓嫌犯駕駛吉普車一部,車上載滿盜鋸的國有珍貴漂流木台灣扁柏8塊,偵訊後依竊盜,違反森林法等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賴姓嫌犯趁著黑夜潛入位於國有林太平山事業區第108林班地內(田古爾溪口進入約5公里處),用電鋸切割台灣珍貴林木扁柏8塊,贓木材積為0.17立方公尺,市價約為新台幣3萬餘元,專戶之後準備載運下山時「賊星該敗」遭警攔獲。
賴嫌於今年元月1日竊取林木遭羅東林管處及三星警分局查獲移送在案,今又再次犯案,業已違反森林法第50、52條及刑法竊盜罪等,由警方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林管處將建請司法機關就累犯之行為,從重量刑、以保全民自然資源。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在此呼籲,民眾應拒買國有珍貴林木之製品,以遏止山老鼠竊取之惡行,並呼籲全民發現有可疑人、車,立即通報林務單位及警方,以共同維護國家珍貴自然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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