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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8)日上午在國道5號南向路段有自小客車逆向行駛高速公路,逆向駕駛的陳男從蘇澳服務區欲返回蘇澳住家,因路不熟悉而逆向行駛南向外側路肩車道往北,並由公路警察大隊在49.6公里處外側路肩攔獲,所幸無釀任何災禍,後由拖吊車上架排除,而陳男經酒測值為0,但逆向違規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6款規定,處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
公路警察大隊呼籲民眾如不慎逆向誤上國道,應減速慢慢往外側車道移動後停靠,點亮大燈不要熄火,下車後找尋安全場所,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等待警方到場協助,切忌繼續行駛,以免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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