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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因人力執法總有疏漏點,因此開放「檢舉獎金」制,讓違規、違法者難以遁形,但就檢舉制度方面,政府也不鼓勵民眾為檢舉獎籍機亂槍打鳥,避免因「檢舉達人、檢舉魔人」造成民眾仇恨對立的情形,宜蘭縣政府財稅局今(20)日就民眾檢舉逃漏稅部份提出說明,不是提出檢舉就有獎金拿,須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違章漏稅屬實,且經裁處罰鍰並繳清者,才能獲得獎金,雖然獎金高達百分之20,但每案最高為480萬為限 ,而三親等以內親屬、公務員等不得領取檢舉獎金。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為遏止逃漏稅,政府設有檢舉獎金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逃漏稅,但不是提出檢舉就有獎金拿,須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違章漏稅屬實,且經裁處罰鍰並繳清者,才能獲得獎金。
獎金之提撥係就罰鍰之淨額不超過20%分配給舉發人,每案最高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但檢舉人如為稅務人員或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親等以內親屬、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發現而為舉發、經前述人員告知或提供資料而為舉發及參與該逃漏稅捐或其他違反稅法規定之行為者,不得領取檢舉獎金。
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案件時,除應提供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外,依規定姓名及住址均應齊備,該局呼籲民眾檢舉案件時,務必填具真實姓名、聯絡地址等基本資料,俾利檢舉獎金之核發,維護領取檢舉獎金之權益。
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3)9354224或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iltb.gov.tw)交流園地/民意信箱項下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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