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已3個多月,國內疫情有暫緩的趨勢,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已調整放寬疫情管制了,但隨之而起的是民生問題,民眾苦等的「紓困」方案卻有經濟部的、交通部的、農委會的、衛服部的「現金」發放案等等,喊了許多,但聽到的就是「看得到,領不到」,這個問題的環節在那裡?值得省思!就以今(6)日以實施的「擴大急難紓困」在各地鄉鎮公所申請而言,可說全國性的,民眾擠滿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但罵聲不少,主因是民眾「以為是每人可領1萬元」,一申請才知道是「每戶以1人為限符合資格才可領1萬元」,這種認知落差,民眾不罵才怪!
台灣的防疫這3個多月來可以自豪,我們做到了世界的榜樣,但疫情的趨緩隨之而來的就是「紓困」,中央政府在救急方面就顯得小鼻子小眼睛,不敢大開大放,疫情的影響讓民眾吃老本、讓企業提早關門、讓生活貧困的人雪上加霜,最重要的是讓民眾沒有感受到政府「紓困」的真實,唉!可惜了,把一手好牌玩爛,希望中央能及時導正,否則被民怨反噬就可惜了。
就以今天開放申請的「擴大急難紓困」方案而言,民眾必需具備7大條件,羅東鎮公所社會課長林裳絹為大家整理出申請條件:
- 必需是有工作者被減薪、減工,影響生活者。
- 有工做者在沒有勞、軍、農、漁、公保者,是有符合條件中的一項。
- 沒有請領相關紓困金者。
- 65歲以下的工作人口,負有家計責任者,能舉例証明者。
- 沒有薪資的零工、小生意營業人(要有進出貨憑証)者,必需切結才可申請。
- 民眾必需攜帶身份証、印章、全戶戶口名簿、全戶金融存摺從109年1月1日至109年4月30日內頁等資料。
- 請領1萬元是以戶籍中共同生活的居住人口中之其中1人請領,而不是同一戶的每個人都可以申請。
還有一項就很讓民眾傻眼的就是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點5倍~2倍之間,就有1萬元的紓困金,而在低於1點5倍者可領1~3萬的紓困金,所以部份就要全戶的金融機構存摺來核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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