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民宿與農舍有何區別?民宿實質上是不是農舍?宜蘭縣果農林錦坤找出法令,合法民宿是「農舍」供作「民宿」使用,因此民宿本質就是農舍,不應改課地價稅,課徵地價稅即屬違法行為,他已行文宜蘭縣政府,要求從速退稅。
林錦坤指出,民宿管理辦法於90•12•12日發布施行,內政部92年3月26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20082365號令發布"非都巿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開放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工業區、河川區除外)、養殖用地、鹽業用地之「農舍」供作「民宿」使用。因此「農舍」申請核可之「民宿」,自然合於「農業使用行為」所許之列。
林錦坤說,由此可知,認定"農舍改成民宿已非農業用地使用"之立論,謬誤不足採。從而徵收此合法農舍(民宿)以地價稅即是非法。
他表示,交通部與財政部雖有函釋,指民宿應課地價稅,然函示誤錯,自屬無效公文函 、非法之公文函。無”法律原因”非法徵收「合法農舍(民宿)」基地等範圍以地價稅,當然屬不法行為。
他說,宜蘭縣政府將民宿用地課徵地價稅,是依据90年12月27日台財稅字第0900071529號函之無效令函,來徵收「合法之農舍民宿」以地價稅,自屬不法行為。應速退從100年起非法徵收之農地地價稅。
林錦坤本身並未經營民宿,他是依法主動為合法農舍民宿業者爭取權益。
林錦坤另對宜蘭縣政府「農地非農用」改課高額地價稅一事,認為農地應「變更地目」後方能課地價稅,政府尚未將農地的地目變更,縣長林聰賢竟將農民「違規使用」即課地價稅,是違法苛徵,已向地檢署告發宜蘭縣長林聰賢,涉犯圖利罪及刑法129條違法苛徵農地地價稅,請依法偵查起訴。
廣告託播
※本文版權為宜蘭新聞網所有,歡迎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
投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 ws51307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