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有關羅東文化工場停車場產權爭紛案,羅東公所所及部份鎮民代表到場抗議,由於文化局與鎮代會各執一詞,發生肢體磨擦所幸警方及時介入,才避免引發擦槍走火,最後鎮公所和鎮代會使出殺手鐧,以事先準備的扭澤西護欄將停車場入口封死以示抗議,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今天下午亦提出說明。
羅東鎮公所表示,羅東鎮代會與羅東鎮公所無償出借位於宜蘭縣羅東鎮東光段1385等12筆土地予宜蘭縣政府興建第二文化中心,詎料宜蘭縣政府竟未經羅東鎮公所同意並違反約定使用方法,擅將系爭土地委由銪利興業有限公司經營並收取經營權利金,銪利興業有限公司並對外向民眾收取停車費進行使用收益,嚴重侵害羅東鎮公所系爭土地所有權並影響羅東鎮民及社會大眾免費停車權益。
羅東鎮公所多次表達此訴求,皆未獲得回應,現依羅東鎮民代表會第19屆第20次臨時會決議,再次嚴正抗議請宜蘭縣政府立即停止營利收費之行為,停車場開放作為鎮民之使用,否則羅東鎮公所將依法提出訴訟捍衛鎮產,以維護鎮民權益。
針對羅東鎮文化工場停車場爭議案,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今天下午提出說明如下:一、 文化工場之停車場為法定停車空間,屬文化工場之一部分,文化局並未違反當初約定之使用方法。
二、 停車場未收費前,遭少數人長期佔用,不僅影響其他多數人停車權益,也造成文化工場營運困境。文化局依法擬訂文化工場管理收費辦法並經宜蘭縣議會備查後,始公開委託業者經營管理,過程並無逾越任何法令。
三、 在確保文化工場能正常營運前提下,文化局歡迎羅東鎮公所提出更有效的停車管理方式,也隨時願意與羅東鎮公所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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