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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自今年6月12日起至11月28日止,民眾自願繳交「操作槍」銷毀者共計3支,今年6月10日修正公布施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市售容易改造成非制式槍枝的「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並且提高非制式槍枝刑度,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民眾的權益,可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申請、報繳截止期限為今年12月11日止,請民眾儘速於期限屆滿前,攜帶「操作槍」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警察局、警分局辦理,以免將來超過申報登記期限後,觸法受罰。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提醒,未申報持有或自願繳銷操作槍,於申報期限過後,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且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前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者,處新臺幤250萬元以下罰緩;警方將持續強力取締擁有非法槍枝、刀械之組織幫派或不法之徒等,以刨根溯源打擊犯罪,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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