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金來/頭城報導
鰻魚苗身價非凡,目前約為新台幣70〜80元/尾,譽為「水中黃金」之稱,部分竹筏、舢舨船等船主為節省成本,低薪雇請外籍漁工(印尼、菲律賓),此等走法律邊緣行為已觸法,籲請漁業署、岸巡等相關部門應嚴格把關,對遵守法律善良漁民才公平、並能保護台灣的金飯碗。
截至106年5月統計,外籍漁工在台人數有11,630名,外籍漁工雖然可提供穩定的人力來源,船舶停靠漁港時,又可幫雇主看守漁船及其設備,免除宵小覬覦等優點,然而外籍勞工因為語言、信仰、文化、生活習慣的不同,在適應臺灣的工作、生活調適困難,又因外籍漁工大多居住於船上,因生活枯燥、環境簡陋而群聚酗酒、賭博等,衍生出許多治安、環境、衛生等問題,漁業署應持續強化查核機制,辦理外籍船員生活照顧活動,及宣導外籍船員權益與雇主夥伴關係。
舢舨船林船主口述,鰻魚苗捕抓期僅僅四個月,禁捕期為每年自三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違反規定者,會依漁業法第六十五條第五款規定,核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近年來本國籍漁工逐日減少,找不到工作,究其原因,乃因外籍漁工薪資低廉,每月約新台幣三萬元,部分竹筏、舢舨船船主為降低成本,暴利私囊,紛紛走法律邊緣,違法調派外勞之作業處理原則,雇用、轉用、租用外籍漁工出海作業,捕撈鰻魚苗,(依規定竹筏、舢舨船不得雇請外籍漁工),每年捕鰻魚苗作業薪資,不成文規則,雇請本國籍漁工捕抓鰻魚苗之薪資,是依捕獲鰻魚苗尾數平均分得4/1(船隻2/1),因獲利懸殊,本國籍漁工遭排斥找不到工作,金飯碗被外籍勞工爭搶,短期四個月又將呼之而過,對遵守法律規定的漁船主憤憤不平,覺得非常不公平,為公平起見,希望大家遵守法規,呼籲漁業署及海巡署(岸巡)嚴格把關,保障本國籍漁工生計,捧住辛苦的金飯碗,過一個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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