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3月12日下午1點許,國五彭山隧道內一部自小客演出一齣逼車逃逸危險畫面,國九警察礙於週六假日車多安全考量,而停止追緝,而避一場可能發生的隧道內重大交通事故,昨(15)日依其車籍策動到案,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同時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處以24,000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裁處。
據國道第九公路警察大隊指出,在3月12日下午1點許,國九七堵分隊在石碇路段發現車號6***-**自小客車違規行駛路肩,該車途中行駛路肩、跨越雙白實線、任意變換車道,巡邏車尾隨嗚笛,但只見該車一路逃竄。
該車進入彭山隧道後,就開始逼車,讓隧道面的車子往兩側閃避,再混入車流中逃逸,由於適逢週六假日,南下車流量大,員警為考量安全起見,而停止追緝,但也已取得行車影像及駕駛人資料,並在昨日策動到案。
國九強調,在高速公路上切勿以危險方式開車,除了危及自身安全,也對其他用路人一種威脅,尤其是在長隧道內,有可能因而發生重大的車禍,而且這已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同時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處以24,000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呼籲用路人遵守法規,勿挑戰警察執法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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