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八大類場所 不戴口罩最高罰1萬5千元!

12月1日起八大類場所 不戴口罩最高罰1萬5千元!

新聞中心/整理

新冠肺炎疫情在台灣算是控制得宜,但境外移入卻也讓民眾心驚驚,中央防疫指揮中心為防疫情在國內漫延開來,不再以「建議」勸導帶口罩,而是從12月1日起,民眾到八大類場所(超過70個場所)一律強制帶口罩,違法可罰三千元,最高罰1萬5千元。

八大類場所分別為:

醫療照護 (醫院•長照機構)

⒉洽公 (銀行•郵局•電信公司•政府機關)

⒊生活消費 (百貨商場•超市•展覽場)

教育學校 (圖書館•社區大學•K書中心)

⒌宗教祭祀 (寺廟•教堂)

⒍休閒娛樂 (酒吧•理容院•教堂)

⒎觀展觀賽 (電影院•室內游泳池•遊樂園)

大眾運輸 (客運•高鐵•捷運)

(照片截取衛福部臉書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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