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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印花稅重點檢查將自6月起展開至11月止,納稅人請自行檢視應稅憑證,並按規定銷花,若發現有短、漏貼印花稅票,應於檢查日前自動補貼或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另外,為落實愛心辦稅,輔導納稅人誠實繳納稅捐,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為輔導期,納稅人可利用這段期間自我檢視,若發現有疏漏或短報情事,已辦理網路申報者,應儘速自動補申報並補繳,如尚未辦理網路申報則可至財稅局開立印花稅繳款書補繳或貼足印花稅票並合法銷花,以免受罰。
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印花稅法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及每件按金額之稅率,包括銀錢收據4‰、承攬契據1‰、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1‰、買賣動產契據每件新臺幣12元。印花稅屬憑證稅,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即應貼繳印花稅,若經查獲未貼繳或貼繳不足,除須補稅外,還會按漏貼稅額處5至15倍罰鍰,如揭下重用經註銷之印花稅票,將處20至30倍罰鍰。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nat.gov.tw/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03)9325101轉215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
財稅局羅東分局:(03)9542226轉112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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