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羅東報導
去(108)年度有14個縣(市)政府88個鄉(鎮、市)公所積極推行公共造產事業,總收入23.49億餘元、盈餘13.1億餘元,解繳公庫8.14億餘元,在地方政府財政狀況普遍不佳下,公共造產創造盈餘,經營成績顯著,而今日內政部「109年度公共造產業務績優表揚暨觀摩會」,羅東鎮公所再度蟬聯績優單位,並由羅東鎮長吳秋齡代表接受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揚。
公共造產事業工作競賽,分為觀光育樂、服務設施、殯葬設施、綜合發展及營運進步等5大類,108年度績優獲獎的有宜蘭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等5個縣(市)政府;及屏東縣枋山鄉、宜蘭縣羅東鎮、屏東縣內埔鄉、宜蘭縣壯圍鄉、嘉義縣新港鄉、南投縣水里鄉等6個鄉鎮市公所。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地方自治的落實,須有健全的財政做為基礎,因此,地方政府須開拓自有財源,而公共造產就是鼓勵地方利用當地環境資源及特色,發揮創意,來從事各項經濟生產事業,創造地方財富,並將收益用來發展地方建設,是開創自治財源的重要途徑。
※本文版權為宜蘭新聞網所有,歡迎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
投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 ws51307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