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1021普悠瑪翻車事件,現場也已清理順利通車,但相關責任歸屬正由檢方釐清中,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表示,証據到那裡辦到那裡 沒有特定對象!
1021普悠瑪翻車事件司機員尤振仲事故發生送醫治療後,就立刻到宜蘭地檢署接受偵訊,訊後並遭宜蘭地檢署向宜蘭地方法院申請聲押,但宜蘭地方法院23日以沒有逃亡之慮,裁定50萬元具保。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今日中午表示,案件是浮動的,檢方是跟著証據走,而証據到那裡,就辦到那裡,沒有特定對象,而檢察官對於與案件有關的事證都在掌握當中。致於法院裁定以50萬具保,檢方尊重法院裁定,對於是否有提出抗告,目前檢察官還在研議當中。
廣告託播
※本文版權為宜蘭新聞網所有,歡迎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
投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 ws51307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