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1021普悠瑪翻車事件主角台鐵司機員尤振仲,今(26)日在台北由律師與董家家屬陪同召記者會指出,宜蘭地檢署第一時間就是「有罪推定」、「台鐵也是惡意欺騙」,宜蘭地檢署回應表示,對當事人選擇於法庭外陳述意見之方式來答辯,雖感遺憾,但仍予以尊重。
1021普悠瑪翻車事件,司機員尤振仲等3人遭提起公訴,宜蘭地方法院將於9月30日、10月2日、10月3日進行開庭準備程序,並開放媒體記者及民眾旁聽。
尤振仲是在今天上午在台北開記者會中表示,他是最接近事實發生的人,但一些對他有利的證據這些東西不是不見就是撞壞掉,像出車前有反應列車故障並填在上班的工作報單上,但為何報單會憑空消失,就連要去調運轉室錄影帶,畫面竟也被覆蓋,那他還能說什麼?記得羅東站出去電門速度是127公里,看到武荖坑鐵橋一定將電門收到82、83公里,車速絕不會是 140公里。這一年來他不是睡就是哭,常自問為何走的人不是他?
宜蘭地方檢察署表示,檢察官恪守保障人民之公益人責任,謹遵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對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事項均詳予調查,對於普悠瑪翻車案之相關被告亦然。該案已進入法院審理,相關行車紀錄器、影像及電磁紀錄等一切證據,均會公開呈現在法庭接受檢視,檢察官亦將於審理庭中一一陳明,由證據來說話,還原事實。
對該案當事人選擇於法庭外陳述意見之方式來答辯,雖感遺憾,但仍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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