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金來/整理報導
網友爆料;高雄一男子騎腳踏車,巡迴超商、家樂福等處,購買1元購物塑膠袋,2個月以新台幣4600元狂買購物袋,換取千張發票,日前發票兌獎中獎金額高達新台幣8400元,純屬「洗發票、賺獎金」,遭國稅局傳喚要求他繳回不正常消費發票獎金,但未繳回「沒事!」根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只要消費者有消費事實,營業人應如實開立發票,目前確實無法可管,該男子繼續「洗發票、發偏財」。
爆料網友指出,高雄一友人私下常分享「洗發票」方法,大部分是買1元塑膠袋或是超商的2元白包,每天利用空餘時段,騎腳踏車到超商、家樂福等處消費,最高紀錄中了44張發票,雖然被高雄南區國稅局傳喚要求他繳回不正常消費發票獎金,但未繳回也「沒事」,財政部官員回應,根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只要消費者有消費事實,營業人就應如實開立發票,財政部官員也提及,雖然近期洗發票事件頻傳,但仍屬個案,會請高雄南區國稅局了解情形,但不至於因此考慮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因此該男子的行為目前確實無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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