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羅東報導
羅東分局順安派出所員警,飛象過河到羅東火車站前開交通違規罰單,羅東許姓鎮民連接2張機車違停罰單深感不服,羅東分局則認為是民眾解,警方作法並無過錯。
家住羅東鎮的許姓民眾7月13日清晨準備搭乘5點10分火車返回彰化老家辦事,因火車站附近寄車行尚未開門,於是將自己機車停放在站前路植栽綠地上,3天後回家連續接到2張違規停車,逕行告發的罰單,許姓民眾原以為自己違規停車被罰600元也認了,但是詳細一看罰單內容,讓他當場傻眼,因開罰單的單位竟是順安派出所。
許姓民眾不服表示,該違規停車的位置是屬於羅東分局開羅派出所轄區,鄉下的派出所員警竟飛象過河跑到市區搶功,莫非鄉下派出所平時沒績效,在上級長官壓力下,不惜破壞同事和諧,到開羅派出所轄區開單,而且2張違規停車告發單皆由順安派出所員警開具,因此懷疑與火車站前寄車行有親友關係。
羅東分局表示,羅東地區各派出所執法沒有區域之分,員警只要發現民眾有違規情況隨時可以取締告發,因此順安派出所員警,取締羅東火車站前違規停車並無不妥,許姓民眾可能不瞭解警方作業,因此產生員警跨區搶功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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