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為解決市區停車場問題,自103年起清查縣內適合空地,其中在宜蘭市坤門一段684、685地號,也就是在新月廣場正前方前陸軍光宜營區,因此與軍方達成合作經營停車場案,由縣府出資及招標等行政作業,而縣府與軍方新的合約是到111年12月底,但宜蘭縣政府卻在8月26日接到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的函文,要求終止合作契約,並限定8月31日前將光宜營區的土地進行點還事宜,目前縣府還弄不清楚事情原由,但可預知宜蘭市將少了一處重要的停車處!
陸軍光宜營區就在新月廣場對面,士地面積有8430平方公尺,由宜蘭縣政府在104年起與陸軍合作經營停車場, 規劃了277個停車位,其拆帳為方軍55%、縣府45%,而硬體設備及場地整平、行政管理等,都由宜蘭縣政府負責,軍方從104年起到109年,共獲利約1500萬元,據縣府交通表示,新的合約是到111年12月底,因此縣府正在進行111年度的招標作業。
從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給宜蘭縣政府的函文中指出,為配合土地整體規劃,已在8月16日函文請縣府暫緩招商,擇期研商後續規劃作法,但縣府未予理會,已違雙方互惠精神,基於土地管理機關立場,依委託經營契約第9條第6、7項規定終止契約。並請陸軍司令部在8月31日前辦理光宜營區土地點還事宜。
宜蘭縣政府交通處表示,與軍方的新合約是到111年12月才到期,縣府為111年的招標提前佈署,這與軍方合作經營並無出入,現在還不知軍方有何新的規劃,雙方對未來的意向可以坐下來溝通才是,畢竟大家合作那麼久了,此期間也解決了宜蘭市區內的停車問題,且軍方又有獲利。
由於軍方與宜蘭縣政府相處了7年之久的合作關係,除非有重大的變革,不然怎麼一紙公文就要約止合作經營關係,這其中是否有權重的人士,要指染這塊肥地,不然以目前軍方每年淨收約在300萬起跳營收,有何不滿足?其中徵結,頗奈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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