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一夕之間「更正」了礁溪龍潭游泳池土地所有權人,陳金德今天再出招,要將礁溪龍潭游泳池周邊收費亭、更衣室及賣店及的6棟房屋,撤銷救國團的礁溪龍潭游泳池的地上物所有權。
宜蘭縣政府與中國青年救國團產權紛爭再起,宜蘭縣政府是以民國93年因資料不足,誤登記在社團法人救國團的名下為由,在5月8日當天「更正」土地所有權人中國青年救國團名下的礁溪龍潭游泳池13筆土地為「宜蘭縣」。
事隔7 天,陳金德在縣務會議後表示,礁溪龍潭游泳池周邊收費亭、更衣室及賣店及的6棟房屋,救國團是在87年88年間提出申請房屋登記,當時是用「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名義申請登記,當時也申請使用執照,而使用執照的申請名義是「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宜蘭縣團務指導委員會」。
陳金德強調,救國團從78年後已經是社團法人,已脫離國防部總政戰部,已非政府所屬機關,自然無權繼續管理龍潭游泳池,何況救國團又沒有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宜蘭縣政府的土地使用同意證明,顯然整個房屋登記及使用執照的取得過程有瑕疵,除非救國團能夠提出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書,否則宜蘭縣政府將撤銷救國團礁溪龍潭游泳池的地上物所有權。
陳金德說,將來游泳池收回後,將不採會員制,要開放給每位民眾使用,未來可採委外經營或縣府經營兩種方式,目前四季游泳會的會員權益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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