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羅東報導
羅東鎮公所與宜蘭縣政府因土地編定再起紛爭,宜蘭縣政府以「變更羅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要將鎮公所前的立體停車場地目由「商業用地」變更為「廣場用地」,此舉引發羅東鎮公所及代表會的抗議,代表會主席何建東表示,羅東鎮的未來不是由剩40除天的代理縣長陳金德做主的,但出席記者會的民進黨代表並沒有人到場。
羅東鎮公所前的廣場一直是未來決解交通及都市發展的重心,在106年時本網曾經報導內政府就有意將現在立體停車場、鎮立演藝廳的「商業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而將前公路局這塊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被羅東鎮公所及代表會堅決反對,當時代理縣長吳澤成知道後也表示任內不會讓這個案子通過。
然而現任代理縣長陳金德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檢討變更不必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促使有限之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在縣內以「專案」方式處理一此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計劃,這「還地與民」的作法相當正確,但其中就「變更羅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一案,卻是令人費疑,由於土地所有產權是羅東鎮公所,縣府怎麼會拿鎮公所的金雞蛋開刀呢?
羅東鎮長林妙指出,羅東鎮立體停車場是商業用地,現在遭縣府以羅東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要將它變更為廣場用地,目前依公告地價(興東段1123地號等4筆土地現為商業區)就有4億7千500萬元,當然以市價而言,這就不只這些。而依羅東鎮都市計劃委員會107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維持原編定,不宜變更,以維護公有土地產值。
代表會主席何建東表示,縣府以專案的方式,強行將商業用地變更為廣場用地,這個比例我強烈懷疑,他們要拿去套他們的土地去賣,所以他們不能以損害羅東鎮整體的利益去圖利自已,羅東鎮未來的發展絕對不是剩40餘天的縣長可以做主的,我要問陳金德「你是在急什麼、你是在圖利什麼?」請你要三思。
代表許俊仁表示,縣府強行變更立體停車場為廣場用地,對羅東未來的財政、交通將有重大影響。
代表張榮華、黃泰坤等表示,縣府罔顧程序正義,直接跳過通盤檢討的方式,以專案來處理,這將讓羅東損失10億以上的鎮產,這不得不讓人懷疑其背後是否有算計及政治因素在裡面?
至於立體停車場的鎮產是否縮水,羅東鎮代表會就分成兩派,護產派有主席何建東、代表張榮華、許俊仁、黃泰坤、劉承賓、莊漢源。而沒有出席的代表有謝家倫、李錫參、李錫欽、林聰文、呂惠卿、林美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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