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有關「教師團協將上路,家長團體憂慮」外,宜蘭縣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現任宜蘭縣議會秘書長陳茂琳也表達不滿之意,並表示如果這樣也行,那宜蘭縣公務人員協會也要與縣府、各鄉鎮市公所簽約,以保障公務員工時、工作環境及公平待遇之問題。由於教師適用勞動三法後,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向縣府所屬42校提出團體協約協商訴求,宜蘭縣政府受42校委託,開始與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並依據團體協約法、教育部及勞動部相關函釋進行,縣政府是由各權責單位人員及校長團體、家長團體等籌組協商團隊,目前協商程序尚在進行中並未完成。
然而家長團體認為協約內容偏重權益,卻無義務及罰則,對不適任教師也沒配套,且工會會員及非工會會員有差別待遇,會影響校園和諧,希望重新檢視適法性。
宜蘭縣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陳茂琳對此看法相當不滿,認為公務部門既然可以開先例與教師職業工會簽訂權益協議,那宜蘭縣公務人員的權益也要跟進,最少不要讓公務員有不公平的待遇、不要讓公務員超時加班,如有加班加班費要發、對於辨公公場所的環境也要改善,這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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