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縣議員陳傑麟因以人頭冒領助理費遭檢調以貪污罪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日前一審判定陳傑麟2年徒刑緩刑4年、褫奪公權4年,對其現任議員資格,宜蘭縣議會收到公文後,將自動解職,未來大同鄉的議員將辦理補選作業,其妻羅安妮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4年、褫奪公權3年,其公務員身份也將喪失。
大同鄉縣議員陳傑麟是在第18屆議員任內,於103年12月25日起至107年4月30日止,以外甥為人頭,共詐領助理費342萬4258元,遭宜蘭調查站查獲後送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當時陳傑麟已自動繳回所得。
陳傑麟曾任鄉長、縣議員,是難得的高學歷原住民,在縣議員任內為鄉民積極爭取不少建設,因此深獲鄉民的肯定與支持,這次涉及的案件令許多民眾惋惜。
宜蘭地方法院是在4月24日審理後宣判,陳傑麟涉及貪污罪判定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褫奪公權4年,宜蘭縣議會是要等內政部公文送達後,依地治法81條將其解職,陳傑麟算是離開政治圈了,而大同鄉就要由縣選委會辦理縣議員補選作業。又其妻 羅安妮 因是公務員,在遭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4年、褫奪公權3年,也會因此喪失公務員資格。
另同案,沈秉勳處有財徒刑1年, 褫奪公權2年 ,緩刑3年。
林素蓮處 處有財徒刑1年, 褫奪公權2年 ,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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