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整理
宜蘭縣政府自103年起到107年底共五年的時間,總共有5500件檢舉烏賊車領取獎金,但今年起高污染的二行程車加強稽查及加碼提供汰換補助等措施,從1月到6月只有13件的檢舉案件,主要是很少看到烏賊車在路上到叭叭走,宜蘭縣政府今(9)日在第803次縣務會議上依據空污法第94條訂定烏賊車,通過「宜蘭縣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舉及獎勵辦法」,期許讓宜蘭有一個乾淨的空氣城市。
宜蘭縣政府環保局長周錫福表示,檢舉數由民國103年近5,500件下降至108年(截至6月30日)13件,檢舉數大幅減少主要係受近年環保局針對高污染二行程機車加強稽查、宣導及加碼提供汰換補助等措施,加速高污染二行程機車完成汰除,二行程機車設籍數由103年43,102輛減少至108年6月底剩餘10,468輛,汰除率高達75.7%。
在檢舉數方面,以104年為例,該年度職業檢舉人(1年檢舉50件以上)共7位,總計檢舉烏賊車2,338件(佔總檢舉數90.0%),其中檢舉最多的檢舉人共檢舉烏賊車1,076件(佔總檢舉數41.4%),其符合核發獎勵金條件共955件,共核發檢舉獎勵金286,500元。
民眾只要發現排煙異常之機車、汽油車及柴油車均可向環保局檢舉,檢舉人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於發現有污染之虞車輛日起15日內提出檢舉,並提供烏賊車車號、車種、發現時間、地點及有污染事實之照片或影片,環保局受理後會先行查證,受理成案的案件將通知被檢舉車輛限期改善,未依規定完成污染改善者,將依空污法處罰鍰3,000元,而被檢舉車輛經環保局審核確認有污染事實且有通知改善者,檢舉人每案可獲檢舉獎勵金300元。
延伸閱讀
廣告託播
※本文版權為宜蘭新聞網所有,歡迎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
投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 ws51307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