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正雄/ 宜蘭報導
陳金德是奉鈞院派「令」,於民國1O6年11月6日接掌宜蘭縣代理縣長職位,卸任日期在本(1O7)年12月25日, 在職13月2O天計是415天,本屆縣長任期4年共146O天(1年365天)。
陳金德任職比率:415天÷146O天=28.4246%, 也就是說僅是4分之1強,他不具「民意」基礎, 可以這樣強勢,權力大過天的作為,是許多縣民的疑惑?
因「縣立」筆誤「私立」,承吳加雄先生指教,謹表謝意, 並向社會致歉。因「筆誤」造成網友對本網誤解,原在「上文」是保留給校方解釋, 即然「縣府」「校方」均保沈默,則社會大眾應該瞭解。
宜蘭縣政府雖屬上級主管單位,在2校「平等」均為「縣立」, 陳金德應邀2校當面協商溝通,以「魯仲連」行事,才能「 政通人和」。慈心華德福學校應公開向社會說明,為什麼要「興中」 行政大樓,並提出「計㓰」方案,才能平息紛事。
賴揆應速就「陳金德案例」,提出釋明,以杜紛爭,共同維護「 第四權」的權力,則為國家之幸,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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