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二龍太陽廟日宮太陽星君12月28上午1點安座開光。
視為農地未農用 移轉時將課徵土地增值稅!

視為農地未農用 移轉時將課徵土地增值稅!

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有農地的所權人要注意自已的權益哦!宜蘭縣財政稅務局自9月1日至10月31日止,將針對原核准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視為農地)案件,清查是否繼續作農業使用,如有停止農用者,將來再次移轉時,縱使取得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也無法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據財政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在「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或是「已發布細部計畫,應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在公告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計畫」前,視為農業用地,若仍作農業使用,在移轉給自然人時,可檢附都市計畫及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證明文件,申請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視為農地」之土地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稽徵機關會列管土地承受人取得土地後是否繼續作農業使用,如有未作農用情形,必須在通知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且不得再次違規,否則將來再次移轉時,縱使取得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也無法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同時,「視為農地」之土地未作農業使用的違規情形,在配偶間相互贈與時,必須合併計算,請民眾如欲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請撥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70~173、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42226轉300~302洽詢。

廣告託播

北陸百萬石五日遊

北陸百萬石五日遊

直飛富國島五日遊

直飛富國島五日遊

※本文版權為宜蘭新聞網所有,歡迎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

投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 ws513078@gmail.com

五結鄉長 沈德茂

廣告

相信你也會想看

歷史上的今天

資深刑警眼尖逮毒犯

連日大雨致蘇花土石坍落阻交通

宜縣登革熱確診近年同期最高 如有不適應儘速就醫

全球知名耐克森輪胎新廠開業儀式

GirlGamer女子電競全球嘉年華抵新加坡站

擅長營造溫馨感人氛圍 - 最專注美式婚禮的婚禮顧問[AD]

海外婚紗攝影專業團隊,全方位服務,讓你在全球最美的地方,留下最美的回憶!‎[AD]

專業婚紗工作室,為您打造獨一無二的婚紗造型,呈現最自然的美麗瞬間,讓回憶永恆![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