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蘇澳報導
蘇澳籍遠洋漁船「永裕興18號 」去年12月30日在夏威夷附近海域失聯,李姓船長及名印尼籍船員失蹤,為釐清漁船毀損及人員失蹤是否係人為不法因素所致,案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海巡署深入調查後,認案件與犯罪無關,業已將全案簽結。
永裕興18號 漁船監控系統 (信號 異常及通訊失聯後,我國洽請鄰近國家協搜,美國海岸巡防隊於夏威夷時間2021年1月1日首度發現該船蹤跡後,海巡署派遣「巡護八號」船艦與我國籍「億榮18號」漁船在附近海域會合救援,海巡隊員於今(110)年1月31日在中途島海域登船展開海上蒐證,船上所有人員下落不明,當場並未發現有打鬥、血跡或爆炸等可疑痕跡,隨即將該漁船全程戒護拖帶,於3月8日返抵蘇澳港進行勘察。
案在臺經檢察官指揮勘驗及調查證據,永裕興18號 船身多處結構損害之情形,應係遭受多次、多方向之風浪侵襲造成,且船上未發現有與兇殺、刑案相關跡證,參以永裕興18號 於109年12月30日下午4點50分信號異常時,比對其航行於該時段之海域,有爆發性產生之劇烈天氣災害,暴風半徑達750浬以上,推估永裕興 18 號當時應係航行在暴風圈內,綜合相關事證以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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