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萊豬將在明(1)日正式上路,各縣市政府依地制法修訂食安自治條例中「乙型受體素一律不得檢出」之規定,行政院今(31)日通令各縣市府自110年1月1日起,「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宜蘭縣政府表示,為維護縣民食安,不能也不會退讓。
萊豬問題明天都已經要上路了,中央、地方仍然各持已見,各縣市政府依地制法各自修訂食安自治條例,也都經過各縣市議會三讀通過,但行政院今天由政務委員羅秉成開記者會表示,因違反憲法並牴觸中央法規,自明年1月1日起,「原訂者函告無效」或「新訂者不予核定」,主因就是地方自治條例不合法、不合理更不可行。
宜蘭縣政府強調,不能也不會退讓,未來除依據衛福部正式回函內容及參考相關縣市作法外,宜蘭縣將堅持採取「守得住」、「查得到」及「看得清」之原則,積極落實縣內豬場及上市前源頭管理,強化輸入及製造業者之肉品追溯追蹤管控,並擴大抽驗及強化檢驗量能,清楚標示及加強後市場稽查等高強度食安管理作為。
致於適法性問題,也將與宜蘭縣議會共同研商,必要時不排除向司法院大法官提請釋憲聲請,在相關法令疑義尚未釐清前,控管與稽查將不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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