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羅東報導】
疫情所帶來的效應影響了整個經濟體,多數人面臨失業、減班無薪的窘境,也是多數中小企業的的寒冬,政府端出配套來幫助大家一同渡過難關,而羅東鎮公所受理擴大急難紓困救助案的申請,截至5月15日止,總計共550案,民眾仍持續申辦中。由於部分審查疑義甫經衛生福利部109年5月13日研商會議確認審理標準,羅東鎮公所依中央最新規定,採「從速、從簡、從寬」原則來加緊審查,讓民眾能盡快得到補助。
羅東鎮公所於5月6日開辦擴大急難紓困前,已先依衛福部先前頒布的審核標準,以訪視及委員開會研商方式先行核發4案,計新台幣5萬5000元整,直至5月17日審查結果,符合補助資格共計35案,累計將核發急難紓困金新台幣62萬5000元,民眾可選擇領取現金或以匯入帳戶方式來辦理。
請民眾務必注意,擴大急難紓困救助申請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申請事由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二)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三)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未逾2倍24,776元。
(四)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此外,此次申請案件中最多出現之不符原因如下,請民眾務必注意:
1.申請者已加入勞保不符上述申請條件。
2.申請者經審核台端家戶存款及收入總額已逾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未逾2倍24,776元者,不符上述申請條件。
吳秋齡鎮長表示,政府已簡化相關申請審核作業,羅東鎮公所也體恤民眾,為求快速撥款同仁們加班處理專案審核,當然也希望民眾申辦急難抒困救助案時,能將相關資料準備齊全,節省承辦人調閱相關資料時間,申辦人數眾多,希望民眾多點耐心,大家一同渡過這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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