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礁溪鄉公所主秘李錦池8月4日遭鄉長林鍚忠免職,坊間傳聞版本多,林鍚忠証實的確是免職,但並沒有說明原因,只提到政務官原本就要秉持高道德標準。李錦池接受本網訪問時表示,願接受政風調查,但寧可被免職,也不能辭職來承認莫須有的指控。
近日有網友向本網轉述一封檢舉函,指出礁溪鄉公所前主秘李錦池長期利用公務電話打給郭姓女友手機09755xxxxx,拿納稅人的錢談戀愛,並常常不假外出到公所對面的不動產公所去打麻將,上班不上班,談戀愛,原來領薪水就是做這些大事,這是公務員應有的態度嗎?
文中更指出,今年5月16日在國3高速公路木柵段發生車禍,李錦池要同行的郭小姐頂罪,隱瞞事實,此事有車禍報案單可查。李員長期利用職務之便,向民眾索賄自104年起,要郭小姐匯款至其老婆徐女土土地銀行宜蘭分行的帳號內,金額高達1200多萬,還有索賄現金更多,原來公所主秘真好賺,要錢有人送錢,這樣是在騙女人,還是在騙百姓,請大人們重處理,不要坯了整個公務人員名聲,他向外界宣稱要競選下任鄉長,那不是索賄更多,貪污更多,這是什麼世界?一個主任秘書的權利那麼大,如投訴到媒體?看看政府官員在做什麼好事?署名李0福。
李錦池接受本網訪問時表示,上述的指控是莫須有的罪名,他願意接受政風調查,要他辭職就表示承認這些指控是事實的他不同意,鄉長要免職就免職,最少証明是清白的,至於檢舉函內的事不便多談,只能強調這不是事實,而這份檢舉函的來源也有可疑之處。
林鍚忠表示,李員是在8月3日由他主持的會議中向在場的公所同仁訴說後,丟下一句話「要免職就免職」後就當場走人,沒有讓主持會議的我講話的機會,8月4日當天就批示對李員的免職令,至於這次的人事風波是否與檢舉函有關,鄉長並不願談到其中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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