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礁溪協天廟13屆新任主委雙胞案業已10個月了,目前尚待司法就當選效用之裁定,因此新任雙方仍各有有堅持,但就吳宏昱取得當選13屆主委認定後,其向宜蘭地方法院提供165萬作擔保,進而取得「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案經看守主委吳朝煌不服上訴高院,經高院裁定「廢棄原宜蘭地方法院之裁定」及「駁回吳宏昱之聲請」,並令吳宏昱不得再提抗告,讓吳朝煌板回一成,因此在今天拉布條向縣長林姿妙及廉政署等相關單位陳情,請求秉持公正立場,派員深入調查,然這起主委雙胞案的最終結果,就待法院民事訴訟的「當選無效」裁定,才能使整個雙胞案落幕!晚間8點47分許,吳宏昱來電表示,並非不得再提抗告,已依法由律師在5月3日收到高院裁定文後,於10天內依法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待審中。
礁溪協天廟第12屆主委吳朝煌及第13屆新任主委之一的簡滄明,今(29)日開記者會中表示,礁溪協天廟第13屆信徒代表及新任主委因選舉過程中,經信徒代表檢舉有選舉舞弊案行為,但因宜蘭縣政府未及時處理,同時在外力影響之際,直接認定吳宏昱當選,因此造成主委雙胞案,進而讓吳宏昱公告原12屆廟方之關防及金融印信,使得廟方約700多萬存款全遭吳宏昱轉走,讓應付款所開支20多張支票都跳票,至今只知道吳宏昱花了165萬做為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之擔保用,再來就是花200多萬元做為黑衣人費用,其他相關方的費用沒有花到一毛錢。
吳朝煌拿出高等法院就吳宏昱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判決書表示,吳宏昱原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僅以提供165萬作擔保(即想要由他行使主委職務),卻提不出任何可供法院即時調查之證據,以釋明處分之原因。如今高等法院認為原宜蘭地方法院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即由吳宏昱行使主委職務),於法不合,乃駁回吳宏昱之原提行使協天廟第13屆主委之申請,同時亦撤銷原宜蘭地方法院之裁定,已經很明確的宣告吳宏昱目前是不能到廟中行使主委職務的。
由於協天廟發生選舉舞弊,事涉私權爭議,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15點第2款規定,縣府應「俟法院判決確定後,再依判決結果憑辦」,方屬符合原法定程序,因此礁溪協天廟第13屆主委雙胞案,就待法曹做出公正的裁定,讓「神」與「人」都能獲得糾紛的平息。
2021.07.29 20:47更新,13屆主委當選人之一吳宏昱來電表示,該裁定並未如吳朝煌所言,不得抗告,同時已由律師在5月3日收到高院裁定文後,於10天內依法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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